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2019年(或2020年度)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进青信息登记内容、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进青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表、注册师注册执业章印鉴、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 3.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生效的合同为准; 4.信誉要求:有良好的信誉;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 5.其他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询比;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old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询比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