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电解一车间八台多功能天车
12.5吨电葫芦双制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电解一车间八台多功能天车12.5吨电葫芦双制动改造项目,招标人为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全部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交货地点: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
2.2招标范围:电解一车间八台多功能天车电葫芦双制动改造,主要是采购、更换带有双制动的12.5吨电葫芦共计16个(每台多功能天车有两个电葫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
2.4 交货质量要求:合格,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为验收标准。由甲方组织,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验收证明。
2.5 项目预算额度:72万元。
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保期内,因备件、材料质量或乙方安装、调试原因出现的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7付款方式:交货完毕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税率13%)后付95%,质保5%,待质保期满质量无疑付清。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至少1项相似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4 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日除外),在青海天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61-1号4号楼自然里酒店侧门23楼)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天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61-1号4号楼自然里酒店侧门23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70号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3897656600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天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61-1号4号楼自然里酒店侧门23楼
邮编: 810003
联系人:闯先生、李先生
电话:0971-4118113
传真:0971-4118113
电子邮件:593739164@qq.com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小桥支行
账号:63050150360300000212
青海天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