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东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20]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海东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大红岭村
(2)规模:对海东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技改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发包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E6301000076029516001001
标段名称: 海东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招标范围: 对海东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技改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服务期:6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5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114.251.10.92:8080/XYPT)登记注册,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信誉良好。
3.2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29516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06月04日00:00时至2021年06月08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24日 10时00分,地点为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乐都区朝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qhdzzbfw.gov.cn)
中国招标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net.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 /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 0972-8651909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14号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0972-8615030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中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惠民路80号
联系人:李洪涛
电话:0972-8616085
2021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