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招标人: 青海甘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盈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预算(控制)价:1,795,733.37元
1.5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1.6 项目情况: 由于中心区道路使用年限较长,混凝土路面出现破损,为保证行车安全及环境美观性,拟将现状道路进行白改黑,道路总长1114.41m,铺设7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同时更换人行道防滑砖2911.3m2,改造雨水管网1460m。
2.1 招标范围: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北侧片区道路罩面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本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2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 建设地点: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
2.4 质量要求:合格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承揽范围。(2)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附注的复印件;注: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按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出具的近三个月内银行
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
①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官 方 网 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② 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D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C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
③ 项目经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非C级半年内、非D级。
(4)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5)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进青信息登记内容、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进青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表、注册师注册执业章印鉴、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
(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未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者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1有意参加谈判招标活动的单位,请于2021年06月08日至2021年06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3号9号楼1单元111室)购买谈判文件。
4.2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公司介绍信以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1 响应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17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青海盈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3号9号楼1单元111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
递交相应文件的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1年06月17日上午09时00分 ,与每一投标人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青海盈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3号9号楼1单元111室)。
本谈判招标公告在《青海省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青海甘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创业大厦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971-2291770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盈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3号
联 系 人:苏女士
电 话:0971-6288687
电子邮箱:19755311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