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高铁新区房屋、商铺、
车位资产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高铁新区房屋、商铺、车位资产评估项目已由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常务会以会议纪要2021年第8期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东市海东工业园区(高铁新区)
(2)规模:对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高铁新区的房屋、商铺、车位进行资产评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发包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E6301000076030441001001
标段名称: 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高铁新区房屋、商铺、车位资产评估项目
招标范围: 对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高铁新区的房屋、商铺、车位进行资产评估。
服务期:3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0.2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信誉良好。
3.2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30441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07月24日00:00时至2021年07月28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13日 10时00分,地点为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乐都区朝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qhdzzbfw.gov.cn)
中国招标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net.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 /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2-7699064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中关村东路
联系人: 陈静
电话:0972-7699064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中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惠民路80号
联系人:李洪涛
电话:0972-8616085
2021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