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省西宁监狱服刑人员大帐采买(包三)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西宁监狱服刑人员大帐采买(包三)第二次,资金来源为其它,招标人为青海省西宁监狱,现委托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青海省西宁监狱服刑人员大帐采买(包三)第二次
招标编号:青海凌星公招(服务)2021-043
招标范围:物资采购供应商资格入围:副食(卤制品类)(入围2家)
标段划分: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所投清真产品必须有清真产品标识或提供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且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
3.2投标人从业人员须具有健康证。
3.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4上一年度(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附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21年07月29日09:00时至2021年08月02日18: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青海省西宁监狱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0971-2256675
地址:西宁市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女士
邮 箱:qhlxglgs@163.com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5号城馨天悦3号楼2楼
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