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招标邀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滩乡崖头村2021年“一事一议”木质围栏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门源回族自治县西滩乡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门发改(2021)1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门源回族自治县西滩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青海浩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项目的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滩乡崖头村
2.2建设内容:西滩乡崖头村建设防腐木质围栏1900米。
2.3计划工期:2021年08月16日至2021年09月2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须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请派代表于2021年08月05日至2021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新华联写字楼A座7楼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询比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13日10时00分,地点为 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新华联写字楼A座7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门源回族自治县西滩乡人民政府
地址:门源回族自治县西滩乡东马场村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0970-8621256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浩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华联写字楼A座7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8118812
青海浩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