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TC客户服务网点标准化建设门头灯箱制作安装工程询比公告
ETC客户服务网点标准化建设门头灯箱制作安装工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询比采购公告。
1.1采购项目名称:ETC客户服务网点标准化建设门头灯箱制作安装工程。
1.2采购人:青海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ETC客户服务网点标准化建设门头灯箱制作安装工程。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
2.1采购范围:ETC客户服务网点标准化建设门头灯箱制作安装工程。
2.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注:实际开工日期由发包人批准后,下达开工指令为准。
2.3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境内
2.4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一)财务要求:/;
(二)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需提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页截图);
(三)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近五年(2016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的业绩。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23号6号楼6108室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23号6号楼4楼413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
采 购 人:青海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邮 编:810003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971-3561009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联 系 人:张洪剑
邮 编:810003
电 话:0971-4562121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