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水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海北州水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已由海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北发改(2020)3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北州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海北州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北州
(2)规模:完成海北州水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完成海北州水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报告的编制。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0758001001
标段名称:海北州水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
服务期 :90天
招标范围:完成海北州水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完成海北州水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报告的编制。
合同估算价:406.5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30758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08月10日0:00时至2021年08月14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30日 09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开标室三号(可容纳18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北州生态环境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王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0-5965112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北州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闫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3号1号楼2单元21819室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人:李先生 |
电 话:0970-5965112 | 电 话:0971-5565350 |
传 真: | 传 真: |
2021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