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中医院颗粒剂采购询比采购公告(第二次)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海东市乐都区中医院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海东市乐都区中医院。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该项目包二颗粒剂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交货地点:海东市乐都区中医院
2.2采购内容:包二:颗粒剂;
2.3交 货 期:按需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若为代理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及生产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3.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12日至2021年08月16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71号安泰大厦东座4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71号安泰大厦东座4楼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东市乐都区中医院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中医院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0972-8636076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71号安泰大厦东座4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0971-8827086
电子邮件:qhgangxin@163.com
2021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