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丹麻镇锦州村至哈拉直沟乡农村人饮水源
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QHDS(QH)ZB-2021-092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互助县丹麻镇锦州村至哈拉直沟乡农村人饮水源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互政函[2021]1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采购人为互助县水利设施运行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邀请。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新建取水口1座、沉砂池1座、引水渠17米、水源地防护堤320米,维修过滤池3座(清淤60立方米、更换反滤料600立方米)、阀门井1座,更换引水管道26米(0.6MPa,Φ200PE100)、管道防护12米,新建网围栏468米;
招标控制价:1114200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符合 2016 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 号)相关规定;
(4)信用要求: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5)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1年08月23日至2021年08月2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德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96号绿地云香郡)(详细地址)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 02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德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96号绿地云香郡)。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互助县水利设施运行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地址:互助县
联系电话:0972-8322127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德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96号绿地云香郡
电子邮箱:393804435@qq.com
联系人:张先生、高女士
电话:0971-8175150/17709712286
青海德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