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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气遥感检测(二期)项目(监理)询价采购公告

时间:2021年08月30日    

尾气遥感检测(二期)项目(监理)询价采购公告

青海鹏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拟对尾气遥感检测(二期)项目(监理)进行询价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尾气遥感检测(二期)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鹏杰询价(服务)2021-019

采购方式

询价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14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同行业项目经验和一定规模要求,以满足对本项目的工期进度要求;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在资质及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公告发布时间

20210830

询价文件发

售起止时间

20210831日至2021090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询价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套(询价文件售后一概不退,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询价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鹏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1号写字楼11613室)

购买询价文件时

应提供材料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交询价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20210903 09:00(北京时间)

询价时间

20210903 09:00(北京时间)

询价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1号写字楼11613室青海鹏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采购人及

联系人电话

人:西宁市生态环境局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71-6304696

联系地址:西宁市

采购代理机构

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鹏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8095786255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1号写字楼11613

采购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文汇路支行

收款人

青海鹏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806027909100025994

青海鹏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0830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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