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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湟水河干流河岸带保护与修复工程(EPC)招标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10日    

海晏县湟水河干流河岸带保护与修复工程(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zb210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晏县湟水河干流河岸带保护与修复工程已由海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北发改【2020】5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为环保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境外私人投资0%,招标人为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湟水河流域东大滩水库至下巴台段河源区。

(2)招标内容:实施海晏县湟水河干流区域东大滩水库南端浅滩40671㎡、项目区南部河滩13120㎡湿地生态修复及7km干流河岸缓冲带修复。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JX-21024

标段名称:海晏县湟水河干流河岸带保护与修复工程(EPC)

合同估算价:3271.11万元

服务期(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选定一家符合条件的单位,完成海晏县湟水河干流河岸带保护与修复工程的EPC总承包建设。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控制价,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层高、户型及户数、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宽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等)、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墙体备种主要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范围;市政工程包括备种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BIM技术等招标需求事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2016年10月至今须具有类似环境工程施工业绩。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仅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除外)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专业人员。建设单位可以依法发包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企业,可以依法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但是投标人不得是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或与以上单位有利害关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11日00:00时至2021年09月15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接受异议联系人:王女士

接受异议联系方式:0970-5965125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瓦颜路8号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970-5965125

代理机构: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管委会大楼12楼1204室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971-8266981

电子信箱:1760235192@qq.com

2021年09月10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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