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共和县柴达木能源公司50MW平价光伏项目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采购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招 标 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 托 人:共和县柴达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共和县柴达木能源公司50MW平价光伏项目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共和县柴达木能源公司50MW平价光伏项目场址的选择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一塔拉光伏园区距共和县城约18km,G214国道和共玉高速紧邻场址区,交通运输便利。
1.2招标范围
投标人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及子阵内相关检测设备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器件的设计、选型、制造、软件设计开发、提供相关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参加联合调试运行、系统验收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投标人应保证设备、文件和技术服务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及内容进行。
设备名称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一批次 | 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 | 2021年11月15日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一塔拉光伏园区项目场址内指定地点;车上交货 |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共和县柴达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生产企业或计算机监控系统集成企业。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以下项目之一的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在国内向单机容量100MW或总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水电或火电厂提供过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或主要辅控设备,且具有至少2个工程1年及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
(2)在国内向累计100MW及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或风电站提供过至少2套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并已成功运行至少1年。
(3)向国内11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提供过至少2套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并已成功运行至少1年。
1.7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1发售时间: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20日 8:30~11:30,14:30~17:30
1.8.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1.8.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9年10月8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联 系 人:严峰峡
电 话:0971-6322926
电子邮箱:zbb6322920@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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