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青海益星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各服务板块化粪池清理及管道清查疏通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青海益星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青海翔光物业有限公司
大通桥电恒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益星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各服务板块化粪池清理及管道清查疏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青海益星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所服务西宁农商行项目、青海翔光物业有限公司所服务景岳公寓小区、三江物业小区、大通桥电恒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服务西宁市海西路、海晏路桥电家属院、大通桥电家属院(上中下院、五、六期)各服务板块粪池及地下主排污管道、污水井进行检查、疏通、清理,并将清理的淤泥、污物拉运至西宁市相关污物处理规定指定地点排放等工作及农商行项目隔油池进行定期检查、疏通和清理,确保排污系统正常运行。
项目所在地:西宁农商行项目位于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83号,景岳公寓小区位于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9号,三江物业小区位于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海西路桥电家属院位于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13号,海晏路桥电家属院位于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41号,大通桥电家属院(上中下院、五、六期)位于西宁市大通县宁张路70号。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青海益星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各服务板块化粪池清理及管道清查疏通,并将清理的淤泥、污物拉运至西宁市相关污物处理规定指定地点排放。
(1)农商行项目化粪池共计两个,体积分别为100立方和75立方,总计175立方,隔油池共计三个,体积都为2立方,总计6立方;
(2)景岳公寓小区内所有化粪池(十个100立方的化粪池;六个75立方的化粪池;六个50立方的化粪池,共计1750立方)及地下主排污管道进行检查、疏通、清理;
(3)三江小区一个300立方的化粪池及23个污水井;
(4)西宁市海西路桥电家属院化粪池7个,每个105立方,共计735立方、海晏路桥电家属院1个100立方化粪池及污水井40个。
(5)大通桥电家属院(上中下院、五、六期)14个化粪池共计2352立方及282个污水井的清理,其中上院、中院、下院各两个化粪池,五六期8个化粪池,上述每个化粪池分为3个池子1池6*4*4(长宽高)米、2池4*3*4、3池2*3*4(长宽高)米。
1.2.2主要工作内容及标准
1.2.2.1清理方式:人工清理、机械疏通清理(专业疏通车);
所有服务小区、项目化粪池及地下主排污管道、污水井进行检查、疏通、清理,并将清理的淤泥、污物拉运至西宁市相关污物处理规定指定地点排放等工作,以及农商行项目隔油池进行定期检查、疏通和清理,确保排污系统正常运行。
1.2.2服务标准
1.按照一季度一清理,全年共计清理四次,随堵随清,投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对项目所管辖范围内所有化粪池、排污主管道及污水井、隔油池进行定期检查、疏通和清理,确保排污系统正常运行;
2.投标人须在合同有效期内所有污水井及主管道每月检查1次,每季度保养、疏通一次,保证所有井道时时畅通,并将所检查的情况书面报知项目业主方。
3.在承包期内,发生化粪池、管道堵塞等紧急情况,投标人保证全天候随叫随到,及时解决所发生的问题,投标人在接到项目业主通知后,作业人员和相关施工设备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
4.在施工时清理出来的污物、垃圾,投标人须用袋打包当天运走,并保证工完场清。
1.2.3 项目实施地点、工期
(1)项目实施地点: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83号,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9号,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13号,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41号,西宁市大通县宁张路70号
(2)项目工期:贰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由青海益星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青海翔光物业有限公司、大通桥电恒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物业公司或垃圾清运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2)针对本项目工作中的特殊工种(如驾驶员)人员,要求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化粪池或管道疏通、淤泥清理外运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6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15: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联系人:严峰峡
电话:0971-6322926
电子邮箱:zbb6322920@vip.163.com
邮编:810008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账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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