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湟源公路总段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基路面病害整治工程石屑
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省湟源公路总段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基路面病害整治工程石屑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省路达竞谈(货物)2022-1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额度 | 10.7856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分包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谈判资格。(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谈判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20天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其他资质条件:无。 |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
进口产品 |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
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 | 不允许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年5月26日(北京时间) |
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
获取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文件售价 | 5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
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23号6号楼6108室 文件购买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971-4562129 |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材料 |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要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2.若确需提交,供应商应该准备以下文件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考采购文件格式3)。 注:需网上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联系邮箱qhsjkjt_sldzbgs@163.com,在邮件中标明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确认电话0971-4562129)。 |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名称:青海省湟源公路总段养护中心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城关镇青藏路70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971-2432954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怡 联系电话:0971-4562118 邮箱地址:qhsjkjt_sldzbgs@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23号6号楼 |
谈判保证金 | 1. 2000元 2. 开户银行: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3. 开 户 行:青海西宁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4. 收款账号:82010000000019019 5. 行 号:402851020201 6. 交付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转账的应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 7.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谈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60天 |
响应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1.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2.供应商名称; 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 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6月7日9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
开启时间及 谈判地点 | 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6月7日9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 谈判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23号6号楼6305室 3. 疫情期间若供应商以邮寄方式递交文件的,务必于2022年6月7日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6号楼6108室,收件人:张怡,收件人联系方式:0971-4562118/18697239678)并注明邮寄标志、地点、时间、联系方式等。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的一切不确定因素(邮寄过程中造成响应文件的丢失、损坏、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寄到文件等),确保邮寄送达的响应文件密封完好,邮寄过程中造成一切不良后果、邮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谈判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
发布媒介 | 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政策功能 | 对于提供节能、环保标志产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6%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根据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情况,在6%-10%的范围内自行商定,并在谈判文件中做出具体规定) |
代理服务费 | 金额:成交价×1.5%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
其他规定 | 无 |
监管部门及电话 | 监督单位:青海省湟源公路总段养护中心 联系电话:0971-24329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