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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河支流江仓曲流域(海北片区)水环境生态修复与保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时间:2022年07月12日    

大通河支流江仓曲流域(海北片区)水环境生态修复与保育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大通河支流江仓曲流域(海北片区)水环境生态修复与保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包一:大通河支流江仓曲流域(海北片区)水环境生态修复与保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包二:大通河支流江仓曲流域(海北片区)水环境生态修复与保育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服务项目;

1.2采购人:海北州生态环境局;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闫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及设计 

1.6成交人数量:一家;

1.7 项目分包个数:该项目共2个包,潜在投标人可对所有包响应但最多允许中1个包;

1.8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包一:50000元 包二:100000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包一:大通河支流江仓曲流域(海北片区)水环境生态修复与保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包二:大通河支流江仓曲流域(海北片区)水环境生态修复与保育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并协助甲方完成自主验收及验收备案工作;

2.3服务地点:大通河江仓曲流域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合同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内须包含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提供2019年07月18日-2022年07月17日以来任意一项类似业绩。

(4)信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经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查询截图。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自2022年07月13日至2022年0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三与西城天街2单元18楼21819室青海闫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18日15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三与西城天街2单元18楼21819室青海闫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北州生态环境局 

地 址:海北州西海镇瓦颜路

联系人:白先生

电 话:0970-596511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闫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三与西城天街2单元18楼21819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71-5565350

青海闫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2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