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体育场社区改造提升项目-监理(采购项目名称)
询比采购公告
格尔木市体育场社区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格尔木市体育场社区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1.2采购人:格尔木市民政局
1.3采购代理机构: 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括:格尔木市体育场社区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格尔木市体育场社区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2.2服务期限: 同施工工期(60日历天,2022年8月1日-2022年9月29日)
2.3服务地点: 格尔木市体育场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指标: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0或2021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新成立公司,按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 详投标人须知3.5(4) 。
(4)信誉要求: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询比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6)其他要求: / 。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 7 月 15日至 2022 年7月19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西宁市西关大街128号华安华祥大厦15楼1155室报名。或将报名费转账凭证及以上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sxjxzbgs888@163.com)并联系0971-6316510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21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地点为 格尔木市柴达木中路55号自然资源局五楼格尔木市民政局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采购公告应在中国招投标服务平台发布,或者通过省级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其他
/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采购项目评审办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9.其他
采 购 人:格尔木市民政局
地 址: 格尔木市
联 系 人: 雷主任
电 话:0979-8457503
代理机构: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西关大街128号华安华祥大厦15楼1155室
联 系 人: 杨 工
电 话: 0971-6316510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