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乡乙麻亥村2022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询比公告
青海腾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清水乡人民政府(以下均简称“招标人”)委托,拟对“清水乡乙麻亥村2022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进行询比招标,现已具备询比条件,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询比招标活动。
询比项目编号 | 青海腾起询比(工程)2022-074 |
询比项目名称 | 清水乡乙麻亥村2022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
询比采购预算额度 | 500000.00元 |
最高限价(元) | 480960.09元 |
工期 | 60日历天,(具体以按合同约定执行) |
询比内容 | 询比文件规定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项目建设内容 | 1.平整“英雄救英雄”广场、停车场300㎡,广场铺设花砖、雕塑展览墙、座椅、安全防护栏等。 2.对广场附近、黄河沿岸零散的10块荒地铺设草地,购置户外帐篷及烧烤炉,用于家庭聚会。 3.沿亲子采摘基地原有田埂铺设100米木栈道。 (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
项目建设地点 | 清水乡乙麻亥村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或提供成立以来财务证明资料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询比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
询比招标公告发出时间 | 2022年08月24日 |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 | 2022年08月25日至08月29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询比文件方式 | 现场购买 |
询比文件售价 | 500元(询比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询比文件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57号新千国际广场东片区2号楼21层 |
获取询比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31日9:30(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8月31日9:30(北京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57号新千国际广场东片区2号楼21层 |
招标人及联系人电话 | 招 标 人: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清水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972-5945028 联系地址: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清水乡石巷村 |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腾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祁女士 联系电话:15209720689 邮 箱:1787341022@qq.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57号新千国际广场东片区2号楼21层 |
询比保证金 | 保证金: 小写:5000.00元 大写:伍仟元整 收款单位:青海腾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8201 0000 0007 3859 0 行 号:4028 5102 0201 缴费时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缴费方式 | 缴费方式:询比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投标人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
询比保证金退还 |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 |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
收款单位 | 青海腾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8201 0000 0007 3859 0 |
行号 | 4028 5102 0201 |
代理服务费收取 | 收取对象:委托单位(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取。 |
其他事项 | 公告发布媒体:《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监督单位: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812518 |
青海腾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