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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乡乙麻亥村2022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询比公告

时间:2022年08月24日    

清水乡乙麻亥村2022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询比公告

青海腾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清水乡人民政府(以下均简称“招标人”)委托,拟对“清水乡乙麻亥村2022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进行询比招标,现已具备询比条件,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询比招标活动。

询比项目编号

青海腾起询比(工程)2022-074

询比项目名称

清水乡乙麻亥村2022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询比采购预算额度

5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480960.09元

工期

60日历天,(具体以按合同约定执行)

询比内容

询比文件规定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建设内容

1.平整“英雄救英雄”广场、停车场300㎡,广场铺设花砖、雕塑展览墙、座椅、安全防护栏等。

2.对广场附近、黄河沿岸零散的10块荒地铺设草地,购置户外帐篷及烧烤炉,用于家庭聚会。

3.沿亲子采摘基地原有田埂铺设100米木栈道。

(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建设地点

清水乡乙麻亥村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或提供成立以来财务证明资料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询比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询比招标公告发出时间

2022年08月24日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

2022年08月25日至08月29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比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询比文件售价

500元(询比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询比文件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57号新千国际广场东片区2号楼21层

获取询比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31日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年08月31日9: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57号新千国际广场东片区2号楼21层

招标人及联系人电话

招 标 人: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清水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972-5945028

联系地址: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清水乡石巷村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腾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祁女士

联系电话:15209720689   

邮    箱:1787341022@qq.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57号新千国际广场东片区2号楼21层

询比保证金

保证金:

小写:5000.00元

大写:伍仟元整

收款单位:青海腾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8201 0000 0007 3859   0

行    号:4028 5102 0201

缴费时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询比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投标人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询比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收款单位

青海腾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8201 0000 0007 3859 0

行号

4028 5102 0201

代理服务费收取

收取对象:委托单位(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取。

其他事项

公告发布媒体:《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监督单位: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812518

青海腾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4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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