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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昂思多镇沙吾昂村乡村振兴试点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询比招标公告

时间:2022年09月22日    

化隆县昂思多镇沙吾昂村乡村振兴试点村人居环境整治

提升项目询比招标公告

青海川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化隆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以下均简称“招标人”)委托,拟对“化隆县昂思多镇沙吾昂村乡村振兴试点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进行询比招标,现已具备询比条件,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询比招标活动。

询比项目编号

青海川泽询比(工程)2022-093

询比项目名称

化隆县昂思多镇沙吾昂村乡村振兴试点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询比采购预算额度

938000.00元

最高限价

以获取的询比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施工工期

30日历天(具体以按合同约定执行)

项目建设内容

停车场1座(2182平)、圆管涵1座、挡土墙14米、环境整治提升配套项目等;具体以获取的询比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建设地点

化隆县昂思多镇沙吾昂村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或提供成立以来财务证明资料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询比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询比招标公告发出时间

2022年9月22日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

2022年09月23日至09月27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比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询比文件售价

500元(询比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询比文件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57号新千国际广场东片区2号楼21层

获取询比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网上购买询比文件时供应商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hcz123@126.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30日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年09月30日9: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57号新千国际广场东片区2号楼21层

招标人及联系人电话

招标人:化隆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冶先生

联系电话:0972-8711864

联系地址:化隆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川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女士

联系电话:0971-4111836

邮箱:qhcz123@126.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57号新千国际广场东片区2号楼21层

询比保证金

保证金:

小写:5000.00元

大写:伍仟元整

收款单位:青海川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63050154363700000998

提交时间: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日期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询比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投标人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询比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东支行

收款单位

青海川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63050154363700000998

代理服务费收取

收取对象: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取。

其他事项

公告发布媒体:《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监督单位:化隆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715192

青海川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2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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