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络安全隔离建设项目
招 标 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买 方: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青海国鑫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青海益和检修安装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8家单位网络安全隔离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按照“统招分签”模式与各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网络安全隔离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在严峻的网络安全形势下,为加强敏感信息安全保护而采取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国家电投集团2016年启动全集团网络安全隔离建设,作为国家电投集团下属二级单位的青海省投已于2022年8月完成了本部网络安全隔离建设项目。
青海省投下属单位作为集团公司三级单位同样需要按照统一的网络安全隔离建设规范要求实现内外网隔离建设。按照网络安全隔离规范要求,凡广域网节点均应开展内外网隔离。2023年需要推进青海省投所属8个单位共12个接入点的网络安全隔离建设。各单位需要对现有办公网络进行改造,分离信息内网与信息外网,信息内网断开与互联网连接,通过广域网系统构成国家电投集团整体信息内网,同步实施信息安全综合防护。
本项目采取“统招分签”模式由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招标,下属各单位按照招标结果分别签订实施合同开展实施工作。本项目共包括8个单位12个实施地点的网络安全隔离建设,详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全称 | 单位简称 | 广域网接入节点 | 实施地点 |
1 |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 桥头铝电 | 桥头铝电 |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 |
2 | 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百河铝业 | 百河铝业 | 青海省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 |
3 | 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 | 西部水电 | 西部水电 | 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民和工业园 |
4 | 青海国鑫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国鑫铝业 | 西宁城东厂区 | 青海省西宁市昆仑东路55号 |
5 | 甘河滩厂区 | 西宁甘河工业园区 | ||
6 | 青海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三江水电 | 康扬水电站 | 青海省尖扎县 |
7 | 黄丰水电站 | 青海省循化县 | ||
8 | 大河家水电站 | 青海省民和县官亭镇 | ||
9 | 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宁北发电公司 | 宁北大通电厂 |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 |
10 | 唐湖电厂 | 青海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 | ||
11 | 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 | 桥电实业 | 桥电实业 |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 |
12 | 青海益和检修安装有限公司 | 益和检修 | 益和检修 |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 |
1.2.2主要工作内容
(1)制定青海省投各单位信息内网和信息外网安全隔离改造的详细技术方案。
(2)完成青海省投各单位网络安全隔离建设设备供货。
(3)开展青海省投各单位信息内网和信息外网改造实施及安全隔离,以及相关信息安全防护产品部署与实施。
(4)配合国家电投集团网络安全隔离统建产品在青海省投各单位的实施工作。
(5)配合青海省投全网网络安全态势监管系统的数据接入工作。
(6)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培训和后续技术服务。
1.2.3 项目实施地点、工期及交货方式
(1)项目实施地点: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8个单位12个实施点。
(2)项目工期:项目总工期4个月。关键阶段要求如下:
a)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准备、规划设计及设备到货工作;
b) 设备到货后,3个月内完成所有安装调试及集成工作,并具备上线初验条件;
c) 项目初验后,进入6个月试运行期,试运行期结束后,具备项目竣工验收条件。
(3)交货方式:实施地点车下交货。
本项目由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或网络及安全产品服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所供主要网络及安全产品原厂商授权函及原厂标准服务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国内2个及以上同类同规模网络安全建设项目成功实施经验,且实施的项目均已上线运行(附合同和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3年1月20日~2023年2月3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2月20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 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须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联 系 人:严峰峡
电 话:0971-6322926
电子邮箱:zbb6322920@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账 号:400054164105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