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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硅甘河330kV变电站二期扩建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项目询比公告

时间:2023年11月16日    

亚硅甘河330kV变电站二期扩建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鉴定书编制项目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QHZDA-2023-1104

1.招标条件

青海中鼎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海汇聚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均简称“招标人”)委托,拟对亚硅甘河330kV变电站二期扩建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项目,招标编号:QHZDA-2023-1104进行询比招标,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甘河工业园区

2.1.2招标内容:亚硅甘河330kV变电站二期扩建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

2.1.3服务期限: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

2.1.4最高投标限价: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响应要求供应商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需求的能力。

3.2、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至少一项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3、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公告发布后,不接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参与投标;

3.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报表);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1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中鼎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22层12201室)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11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22层12201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汇聚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汇聚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971-8131529

招标代理:青海中鼎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22层12201室

联 系 人:李女士、董女士

电  话:0971-8290400

2023年11月16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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