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谦县扎曲河河道防洪工程水毁修复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囊谦县扎曲河河道防洪工程水毁修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囊谦县扎曲河河道防洪工程水毁修复项目
1.2采购人:囊谦县水务局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标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建设地点:囊谦县香达镇。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拆除原有损毁建筑后,维修左岸堤防32m,维修防冲备榻体198m,新建丁坝3座。
2.2工期:4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囊谦县香达镇。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指标:工程质量验收按合同约定验收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3.供应商资格要求
2.5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指2019-2021年度,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企业不受此限制,提供企业验资报告)。
(2)业绩要求:2019年至今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与招标工程的结构形式、使用功能、质量、标准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有关验收结论的复印件)
(3)信誉要求: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注:投标人须附网页截图,投标截止前10日内有效。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投标人还应就其是否符合“第二十一条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规定进行说明。
(4)技术负责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其他要求: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资料;
3.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其他:/。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0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询比文件。
方式:1、询比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2、(注: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769355503@QQ.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电话:0971-5215551确认,否则报名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5号苏商大厦A座10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8.其他
采购人:囊谦县水务局
地址: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联系人:仁先生
电话:0971-8141517
招标代理:青海标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5号苏商大厦A座10楼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0971-5215551
2023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