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2023年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督查检测服务(第二批)询比采购公告

时间:2023年04月18日    

2023年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督查检测服务(第二批)

询比采购公告

2023年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督查检测服务(第二批)询比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督查检测服务(第二批)询比采购。

1.2采购人:青海省交通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2023年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督查检测服务(第二批)项目共五个,分别为:①国道310大河家至清水公路;②黄瓜梁至茫崖(省界)高速公路;③G345启东至那曲公路沙木多黄河大桥至久治段公路工程;④G0612西宁至和田高速湟源至西海公路工程;⑤国道315线老茫崖至油砂山叉口段路面工程、国道315线油砂山叉口至茫崖石棉矿(青新界)段路面工程,具体工程概况见采购需求。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每标包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标包划分

标包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DCJC-9

国道310线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公路

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DCJC-10

黄瓜梁至茫崖(省界)高速公路

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DCJC-11

G345启东至那曲公路沙木多黄河大桥至久治段公路工程

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DCJC-12

G0612西宁至和田高速湟源至西海公路工程

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DCJC-13

国道315线老茫崖至油砂山叉口段路面工程

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国道315线油砂山叉口至茫崖石棉矿(青新界)段路面工程

2.2采购范围:

(1)配合采购人对标包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实体工程项目进行抽检、检测、工程外观检查、材料抽查、安全生产检查,对各参建单位的内业资料进行规范性、完整性审查,并及时提交检测报告;

(2)采购人安排的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2.3预计服务期限:2023年5月(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至2023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青海省境内。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

资质要求

DCJC-9

同时具备: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②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原CMA计量认证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DCJC-10

DCJC-11

DCJC-12

DCJC-13

同时具备: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②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原CMA计量认证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8年4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建设项目的督查检测工作。

3.1(4)

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jtsyjc.net/)中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

3.1(5)

主要人员要求

不少于8人(含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中项目负责人的个人扣分大于等于40分;②在近2年信用等级连续被评为信用较差。

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持有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人;且所持证书专业可全部包含或累计包含项目检测内容。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5与督查检测项目各参建单位(含建设及由建设单位委托的交工检测、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货、技术服务等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3.6供应商可同时参加本次采购的多个标包,且允许在多个标包成交。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23号6号楼6108室购买询比采购文件或将采购文件费汇入以下账户后,并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采购文件购买缴费证明扫描后发送至该电子邮箱(qhsjkjt_sldzbgs@163.com),供应商在发送邮件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后会将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各供应商邮箱(如需开具发票的投标人,请在递交的报名材料中写明贵公司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报名表见附件。

采购文件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青海银行五四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400059844912011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23号6号楼6305室。

响应文件可以现场递交,也可以邮寄,若以邮寄方式递交,请各供应商务必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6号楼6402室,收件人:张斌,收件人联系方式:0971-4562121/15597131876),并注明项目名称、地点、时间、联系方式等。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的一切不确定因素(邮寄过程中造成响应文件的丢失、损坏、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寄到文件等),确保邮寄送达的响应文件密封完好,邮寄过程中造成一切不良后果、邮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上发布。

8.评审方法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交通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邮政编码:810003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6187326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编:810003

联系人:张斌

电话:0971-4562121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五四大街支行

账号:400059844912011

邮箱:qhsjkjt_sldzbgs@163.com

2023年4月18日

2023年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督查检测服务(第二批)询比采购公告附件:投标报名表.docx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

夏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