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河支流黄树湾河上游段水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zb23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河支流黄树湾河上游段水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已由海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北发改审(2022)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门源县泉口镇黄树湾河。
(2)规模:实施东山根饮水源地水源涵养区建设工程1.106km2;黄树湾河中上游河段两岸生态柔性连锁式护坡7.56km;河段面源阻隔缓冲带为2.94km;涵洞工程7座。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3037001001
标段名称:大通河支流黄树湾河上游段水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一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黄树湾河上游河段面源阳隔带建设工程,桩号:k3+740-k3+900;黄树湾河上游河段自然岸线生态保护带构建与修复工程,桩号:k2+700-K3+740、k3+740-K4+180。(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1329.81万元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3037001002
标段名称:大通河支流黄树湾河上游段水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二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东山根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区建设工程,桩号:K6+520-K6+900;黄树湾河上游河段面源阻隔带建设工程,桩号:k4+060-k4+440、k4+200-k4+260、k4+780-k5+400;黄树湾河上游河段自然岸线生态保护带构建与修复工程,桩号:K4+180-K4+500、k4+960-K5+460、k5+460-K5+760。(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1365.71万元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3037001003
标段名称:大通河支流黄树湾河上游段水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三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黄树湾河上游河段面源阻隔带建设工程,桩号:k5+520-k5+760、k5+760-k6+220、k6+220-k6+780;黄树湾河上游河段自然岸线生态保护带构建与修复工程,桩号:k5+770-K6+220、k6+240-K6+740、k6+750-K7+140。(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1507.63万元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3037001004
标段名称:大通河支流黄树湾河上游段水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四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黄树湾河上游河段自然岸线生态保护带构建与修复工程,桩号:k7+140-K7+420、K7+420-K7+610、K7+610-K7+760、K7+760-K8+000、K8+000-K8+200、K8+200-K8+560。(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1309.86万元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3037001005
标段名称:大通河支流黄树湾河上游段水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五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涵洞工程,内容包含:K4+524.800--5φ1.5m钢波纹管涵、K4+775--3φ1.5m钢波纹管涵、K5+457--3φ1.5m钢波纹管涵、K5+764.500--4φ1.5m钢波纹管涵、K6+225--5φ1.5m钢波纹管涵、K6+744--4φ1.5m钢波纹管涵、K7+420--4φ1.5m钢波纹管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117.45万元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至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3.4本项目共5(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6301000076043037001001、E6301000076043037001002、E6301000076043037001003、E6301000076043037001004、E6301000076043037001005。各投标人可对其中5(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5月05日00:00时至2023年05月09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5日10时00分
5.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
7.接收异议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马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826698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联系地址: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瓦颜路8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970-5965125
代理机构: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一路24号8号楼1101室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971-8266981
电子信箱:1760235192@qq.com
2023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