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零星工程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零星工程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青海沃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零星工程服务项目
1.2采购人: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沃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预算额度:优惠率报价
1.5采购项目概括: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零星工程服务项目。
1.6成交供应商数量:
¢三家,本项目根据中标候选人前3名中确定3名中标人。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零星工程服务项目。
2.2服务期:一年。
2.3建设地点:西宁市城东区。
2.4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具备相关的施工项目资质及能力水平,能承担相应的建筑施工内容。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如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2020年01月至2023年5月)类似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需提供本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施工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水平,能处理完成相关服务内容。
(6)其他要求:省外投标单位须提供完整的进青备案登记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9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节假日除外,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沪宁路8号21层2112室购买采购文件。网上购买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费后发送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沪宁路8号21层2117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其他
本询比公告只在《青海项目信息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造成经济损失的均与我公司无关。
9.其他
采购人: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166号
邮编:810000
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0971-6360606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沃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沪宁路8号21层。
邮编:810000
联系人:鲍燕
电话:0971-7624666
电子邮件:qhwdzb@163.com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仑东路支行
账号:0315201000368964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