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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2023年村级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时间:2023年06月04日    

 化隆县2023年村级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化隆县2023年村级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化政函〔2023〕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化隆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现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化隆县2023年村级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1.2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晟骋询比(工程)2023-014

1.3 采购人:化隆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1.4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二塘乡香里胡拉村进行村道硬化,路面宽度3.5米,里程5公里(17500平方米);二塘乡尼昂村村道硬化,路面宽度2.5米,里程5公里(12500平方米);谢家滩乡九道湾村道路提升改造,沥青路面宽度3.5米,里程2公里(7000平方米)。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计划工期:103 天(2023年6月20日-2023年10月1日)

2.3  建设地点:二塘乡香里胡拉村、尼昂村、谢家滩乡九道湾村

2.4  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2020年-2022年)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短于要求年份的,按成立年限提供,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

a.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b.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c.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以投标截止时间公布的为准)信用等级评为C、D级或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采购。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公路)B类证书,且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5)其他要求: 供应商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完整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A.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J.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0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 7 号(新华联家园一期)3 号楼 1 单元 1091 室),获取询比文件。

4.2获取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需网上购买询比文件的供应商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hscgc@163.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06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 7 号(新华联家园一期)3 号楼 1 单元 1091 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8、其他

本次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化隆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972-8712549

联系地址:化隆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971-4327069

电子邮箱:qhscgc@163.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 7 号(新华联家园一期)3 号楼 1 单元 1091 室

 

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06月04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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