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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卡旅游集散中心主体泛光工程询比邀请公告

时间:2023年06月21日    

第一章询比邀请

1.招标条件

青海锦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乌兰县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茶卡旅游集散中心主体泛光工程进行询比采购。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项目的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兰县茶卡镇

2.2建设内容:乌兰县茶卡镇主体共1.89万平进行光彩亮化,工程包含照明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等系统,包括照明配电箱、管理电脑(含软件)。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2.4招标控制价:949424.9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3.3、信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2)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D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C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

(3)项目经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非C级半年内、非D级。

3.4、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6、省外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进青备案证明材料;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请派代表于2023年06月21日至2023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海湖大道延伸段30号科技园A幢4楼10402、10403室青海锦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购买询比文件。

4.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30日10:0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海湖大道延伸段30号科技园A幢4楼10402、10403室青海锦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县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兰县希里沟镇车站路4号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18997143715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锦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海湖大道延伸段30号科技园A幢4楼10402、10403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71-8010626

7、其他事项

公告发布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2023年06月21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

夏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