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传院2号楼、3号楼及烈性病楼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省传院2号楼、3号楼及烈性病楼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青海省传染病专科医院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青海省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询比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省传院2号楼、3号楼及烈性病楼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人:青海省传染病专科医院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概况:设备维保服务,详见采购要求
1.5招标控制价:210000.00元(大写:贰拾壹万元整)。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B)
2.1采购范围:电梯维保服务,具体详见采购要求
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年
2.3服务地点:青海省传染病专科医院
2.4服务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行业标准
2.5采购编号:QHZC-FW-240307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所需提供的服务;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2022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4)其他:
①投标人能为采购人提供正规的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
②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三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的查询截图、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③投标人在三年内具有五个及以上类似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及检测报告)。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准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工作内容,不接受在类似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3月25日至2024年03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3层1135室(索菲特酒店北)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介绍信原件购买采购文件或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箱:qhzczb0509@163.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文件获取文件联系人(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971-6517377)进行确认;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以转账方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简写)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及用途,采购文件售出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专用账号:6300190360205020206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宁市虎台支行,行号:105851002830)。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1日14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3层1135室(索菲特酒店北)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采购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海省传染病专科医院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山东路14号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13639763198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3层(索菲特酒店北)
联系人:杨先生、李女士
电话:0971-6118377
电子邮件:qhzczb0509@163.com
2024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