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郭勒木德镇新华村有机肥生产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次)磋商邀请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13日    

郭勒木德镇新华村有机肥生产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次)磋商邀请

青海源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人民政府(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郭勒木德镇新华村有机肥生产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次)青海源泉竞磋(货物)2025-003-1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郭勒木德镇新华村有机肥生产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源泉竞磋(货物)2025-003-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1251110

最高限价

1251110

项目分包个数

 采购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各包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接受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

购。

公告发布时间

20251013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51013日00时00分至202510202359分(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

地址: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按政采云电子平台要求提供

磋商时间

2025102709:00时(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磋商地点

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开标地址:格尔木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四楼开标三室(格尔木市泰山中路21号)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79-5990509

联系地址: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源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297180641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78号1号楼1单元23层178-54号2305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八一路支行

收款人

青海源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050 6461 4105

其他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青海项目信息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 CA 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系统。  

3 、 若 对 项 目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操 作 有 疑 问 , 可 登 录 政 采 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4、线上 CA: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   95763;

5、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提交纸质响应文件(2份正本、2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U盘)2份,纸质版文件建议双面打印),纸质响应文件应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每份纸质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以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单位名称:格尔木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9-8418264

 

青海源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1013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