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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十五五”水土保持实施方案询比采购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16日    

青海省“十五五”水土保持实施方案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省“十五五”水土保持实施方案(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釆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十五五”水土保持实施方案

1.2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省国丰询比(服务)2025-149

1.3采购人:青海省水利厅

1.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省级预算内资金,资金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编制青海省“十五五”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编制青海省“十五五”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

2.3服务地点:青海省。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规范、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须提供法人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4)其他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业绩以合同协议书复印(扫描)件为准。(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本次釆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发送到邮箱购买询比文件,过期不候。

4.2购买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971-3930630

购买方式:现场或网上购买电子邮箱:1634708091@qq.com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14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釆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其他无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海省水利厅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路18号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项目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971-6161043

联系方式:0971-3930630

传 真:

传 真:

2025年12月16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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