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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镇中心学校2025年校园零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07日    

长宁镇中心学校2025年校园零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中心学校(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长宁镇中心学校2025年校园零星维修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长宁镇中心学校2025年校园零星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浩驰磋商(工程)2025-197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447887.99元

项目分包个数

本项目不分包

采购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上资质;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承揽范围;

(6)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8)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投标人,应符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进青登记的通知》(青建工〔2021〕240号)要求;

(9)项目经理若为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相关要求。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5年07月08日至07月1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磋商文件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唐府公寓A座13B-11334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3824137

电子邮箱:qhhczb11@163.com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网上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需将上述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同时在邮件中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谢绝邮寄)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8日14: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25年07月18日14:30(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唐府公寓A座13A-11333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

采购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中心学校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0971-2785599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3824137

邮箱地址:qhhczb11@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唐府公寓A座13B-11334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收款人

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632010100100197890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7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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