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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区高原病诊疗中心配套工程补充设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08日    

藏区高原病诊疗中心配套工程补充设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藏区高原病诊疗中心配套工程补充设计项目(项目编号:青海琅轩询比(服务)2025-045)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藏区高原病诊疗中心配套工程补充设计项目

1.2采购人: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琅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括:藏区高原病诊疗中心配套工程补充设计

1.6项目分包情况:1个包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8采购控制额度:150000.00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藏区高原病诊疗中心配套工程补充设计

2.2监理服务期:自中标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10个自然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

2.3服务地点: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 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及下载信用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3日,每日上午0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节假日除外),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167号恒利大厦1号楼11208室购买采购文件。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971-4324069,邮箱:1334998350@qq.com。

4.2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应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需网上购买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167号恒利大厦1号楼11208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9.其他

采购 人: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

   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砖厂路7号

人:张老师

   话:0971-6259426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琅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167号恒利大厦1号楼11208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71-4324069

邮箱:1334998350@qq.com

2025年08月08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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