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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清产核资与法律尽职调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询比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04日    

聘请清产核资与法律尽职调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询比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聘请清产核资与法律尽职调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采购人为青海大学科技教育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西宁市

2.2采购项目概况:

1: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青海大学科技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清产核资及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见询比文件。

2:律师事务所,负责对青海大学科技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尽调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改革建议方案。具体内容见询比文件。

2.3服务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轮青海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结束之日止(按合同约定执行);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轮青海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结束之日止(按合同约定执行)。

2.4采购控制额度:630000.00元(大写:陆拾叁万元整),其中:1预算金额为35万元,2预算金额为28万元

3、响应人资格要求

1会计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投标人可以是具备相应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法人单位,也可以是具备相应资质的分支机构(如分所、分公司等)。若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须提供其所属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公司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需明确:①同意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②对分支机构投标行为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时请按前述要求提供相应内容的授权书原件。并在人员、专业水平、业务能力、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单位具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打印留存)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等);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注册不足审计年度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的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律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审合格,能够独立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在人员、专业水平、业务能力、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打印留存)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0年以上执业经验,并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20191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主持或参与过1个类似项目法律服务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相关证明材料中应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所注册执业律师,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律师事务所兼职。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等);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注册不足审计年度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的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自20260105日至2026010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报名并购买询比文件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报名资料胶装成册,招标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3246265532@qq.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4.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109日上午11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19号楼3-363号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询比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海大学科技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宁大路251号明博楼76406(青海大学校内)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13897249545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19号楼3-363号铺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971-3930630

电子邮箱:3246265532@qq.com

20260104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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