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展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公园
支出)类项目绩效评价单位询比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青海沪灿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澜沧江源园区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开展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公园支出)类项目绩效评价单位进行询比采购,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询比采购活动。项目编号为:QHHCQ(服务)2026-005。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杂多县。
2.2建设规模:(1)三江源国家公园澜沧江源园区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防火站及野生动物抗灾饲草储备库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控制价:25000.00元)。
(2)澜沧江源园区 2025 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公园支出)巡护巡查管护项目绩效评价(控制价:0元)。
(3)澜沧江源园区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供氧服务设施项目绩效评价(控制价:0元)。
(4)澜沧江源园区 2025 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公园支出)退化草原综合治理项目绩效评价(控制价:86900.00元)。
(5)三江源国家公园澜沧江源园区自然教育课堂布展及宣教设施配套项目绩效评价(控制价:120700.00元)。
2.5服务期:具体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2.6采购范围:绩效评价。
2.7项目编号:QHHCQ(服务)2026-005。
2.8最高限价:232600.00元(贰拾叁万贰仟陆佰元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询比资格。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3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6年01月29日至2026年02月02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除节假日外),在西宁市城中区滨河南路海德堡一期一单元1074室报名并买询比采购文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询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询比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5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城中区滨河南路海德堡一期一单元1074室青海沪灿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采购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询比采购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青海沪灿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澜沧江源园区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杂多县
联系人:昂旺老师
联系电话:0976-8883300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沪灿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滨河南路海德堡一期一单元1074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5201479
邮箱:857904920@qq.com
2026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