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河上游一级支流湟水流域(海东市乐都区段)生态缓冲带
修复工程监理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FWZB(非公)2026-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河上游一级支流湟水流域(海东市乐都区段)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已由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海东市水务局以乐发改【2025】67号、东水【2026】45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海东市乐都区水利项目服务中心,现委托青海福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海东市乐都区湟水河两岸,起点位于平安区和乐都区分界处,终点位于繁荣大桥。
招标内容:黄河上游一级支流湟水流域(海东市乐都区段)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植被缓冲带系统、支沟生态改造系统、近岸农田面源生态净化系统等。植被缓冲带系统沿湟水河两岸布置共8块,总种植面积217510.37㎡;支沟生态改造系统共涉及支沟9条(其中建设生态护坡7条),新建生态护坡8979m、支沟生态绿化41060.54㎡,河道场地整理5230.95m³;近岸农田面源生态净化系统新建生态沟渠共14条长3226m。工程等级为V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和次要建筑物均按照5级设计。以上建设内容施工、水土保持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黄河上游一级支流湟水流域(海东市乐都区段)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监理
发包内容:同招标内容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具体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验收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还需配备1名注册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
(3)信用要求:“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01日至2026年04月0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至18:00,在青海福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17楼)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或者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文档后发送至邮箱qhfw2020@163.com并电话确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公对公转账至代理机构账户,务必标明项目名称。银行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新宁路支行(分理处);账号:63050138360400000256;收款人:青海福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青海福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17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qhszbtbxh.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水利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乐都区海东大道15号
联系人:陕老师
电话:0972-8633953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福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17楼
电子邮箱:qhfw2020@163.com
联系人:白燕
电话:0971-5125848
青海福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