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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油田医院体外诊断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14日    

青海油田医院体外诊断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油田医院(以下均简称“采购单位”)委托,拟对青海油田医院体外诊断试剂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凌星竞磋(服务)2026-116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凌星竞磋(服务)2026-116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油田医院体外诊断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0

项目分包个数

包一:提供血细胞分析体外诊断试剂供应服务,确定供应商1家;

包二:提供尿液检验体外诊断试剂供应服务,确定供应商1家;

包三:提供花土沟凝血体外诊断试剂供应服务,确定供应商1家;

包四:提供生化体外诊断试剂供应服务,确定供应商1家;

包五:提供化学发光体外诊断试剂供应服务,确定供应商1家;

包六:提供迪尔微生物鉴定药敏体外诊断试剂供应服务,确定供应商1家;

包七:提供传染病体外诊断试剂供应服务,确定供应商1家;

包八:提供雅培血气体外诊断试剂供应服务,确定供应商1家;

包九:提供血凝体外诊断试剂供应服务,确定供应商1家;

包十:提供荧光免疫体外诊断试剂供应服务,确定供应商1家;

包十一:提供流式点阵仪体外诊断试剂供应服务,确定供应商1家;

包十二:提供核酸体外诊断试剂供应服务,确定供应商1家;

包十三:提供POCT体外诊断试剂供应服务,确定供应商1家;

包十四:提供临床、胸中心POCT体外诊断试剂供应服务,确定供应商1家;

包十五:提供妇科体外诊断试剂供应服务,确定供应商1家;

包十六:提供免疫体外诊断试剂供应服务,确定供应商1家;

包十七:提供微生物体外诊断试剂供应服务,确定供应商1家;

包十八:提供爱科莱糖化体外诊断试剂供应服务,确定供应商1家;

项目要求

磋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可就本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本项目内容拆分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5)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6)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厂家或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且须提供该授权人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4.本项目供应商可选其一或多个包进行投标,允许兼投兼中。

公告发布时间

20260514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60515日至202605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hlxglgs@163.com

磋商文件售价

500/(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南山路15号(城馨天悦3号楼2楼)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磋商截止时间

2026052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26052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磋商及磋商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南山路15号(城馨天悦3号楼2楼)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青海油田医院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937-8921832

联系地址:甘肃省敦煌市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刁女士

联系电话:0971-8211766

邮箱:qhlxglgs@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南山路15号(城馨天悦3号楼2楼)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路支行

收款人

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016201000209333(开户行号:313851016107

其他事项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其它网站发布或转载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和损失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无关

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青海油田医院

联系电话:0937-8943463

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0514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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