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湖国家公园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评价、管理项目询比公告
1、询比条件
本项目“青海湖国家公园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评价、管理项目已由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现委托青海裕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询比事宜,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项目地点:西宁市
2.2项目内容:开展青海湖国家公园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评价与管理工作,具体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图文打印、会议场地租赁、专家评审费等项目前期费用;保障不少于7个项目的验收工作(涵盖专家评审费、会议场地费、项目绩效评价等,以及实地核查所需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具体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2.3采购预算控制额度: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小写:15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7月16日至2026年0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
4.2在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内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盖公章)我公司报名。(注:需网上购买询比文件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yh0042@126.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获取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
询比文件售价:500元(询比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2日09:30分;地点:青海裕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B座8楼208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联系方式:
询比人: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省政府东楼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71-8222939
代理机构:青海裕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B座8楼2082室
联系人:吴先生、宋女士
邮编:810000
电话:0971-5296132
2026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