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1年第五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中标人名单(招标编号:282135)

时间:2021年11月01日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1年第五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

中标人名单(招标编号:282135)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1年第五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82135)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活动已结束。现将中标人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分标名称

包号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万元)

1

可研初设一体化

包1

西宁方盛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2

可研初设一体化

包2

西宁方盛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3

可研初设一体化

包3

西宁方盛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4

可研初设一体化

包4

西宁方盛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5

可研初设一体化

包5

西宁方盛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6

可研初设一体化

包6

西宁方盛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7

可研初设一体化

包7

青海宝盈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8

可研初设一体化

包8

西宁宁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9

可研初设一体化

包9

西宁宁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0

可研初设一体化

包10

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11

可研初设一体化

包11

青海科信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12

可研初设一体化

包12

西宁方盛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13

勘察设计(运检35kV及以下)

包1

西宁方盛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14

勘察设计(运检35kV及以下)

包2

西宁宁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5

勘察设计(运检35kV及以下)

包4

青海鸿景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16

施工(基建35kV及以上)

包1

青海长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17

施工(基建35kV及以上)

包2

西宁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

18

施工(基建35kV及以上)

包3

西宁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

19

施工(基建35kV及以上)

包4

青海万立建设有限公司

/

20

施工(基建35kV及以上)

包5

青海万立建设有限公司

/

21

施工(基建35kV及以上)

包6

青海宏海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22

施工(运检35kV及以下)

包1

西宁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

23

施工(运检35kV及以下)

包2

青海宏海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24

施工(运检35kV及以下)

包3

青海省海北宏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25

施工(运检35kV及以下)

包4

青海宏海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26

施工(运检35kV及以下)

包5

青海宏海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27

施工(运检35kV及以下)

包6

海东天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28

监理(基建35kV及以上)

包1

青海省迪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29

监理(基建35kV及以上)

包2

青海省迪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30

监理(基建35kV及以上)

包3

青海智鑫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31

监理(基建35kV及以上)

包4

青海省迪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32

监理(运检35kV及以下)

包1

青海智鑫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33

监理(运检35kV及以下)

包2

青海省迪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34

监理(运检35kV及以下)

包3

青海省迪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35

监理(运检35kV及以下)

包4

青海省迪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36

服务(运维实施)

包1

四川恒创天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37

服务(运维实施)

包4

青海万立建设有限公司

/

38

服务(信息系统)

包1

北京洛斯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9

服务(信息系统)

包2

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40

服务(信息系统)

包3

甘肃华筑智信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41

服务(信息系统)

包9

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2

服务(科技科研)

包1

青海中岭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43

服务(科技科研)

包2

青海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44

服务(科技科研)

包3

西宁夏光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45

服务(科技科研)

包4

深圳市钛和巴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6

服务(科技科研)

包6

青海大学

/

47

服务(科技科研)

包7

华北电力大学

/

48

服务(科技科研)

包8

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

特别说明:

(1)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依据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工程款(含人工费)拨付周期,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2)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

(4)施工总承包、施工分包等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和农民工人员签字等内容。

(5)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因工程完工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的,建设单位不得因争议不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因争议不按照规定代发人工工资。

(6)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