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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1年第四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否决原因公示

时间:2021年08月31日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1年第四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82134)

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1年第四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标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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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特别提示:

为提高评标质效,减轻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成本,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各潜在投标人仅递交一套电子版投标文件,为了满足后期签订合同和存档需要,中标人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补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纸质、电子版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于9月3日前送到或者邮寄至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标书未到影响合同签订的后果自负。

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12号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送达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12号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

联系人:万经理、冶经理

联系电话:0971-6076792、6076799

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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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71-6076792

联系传真:0971-6076737

2021年8月31日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1年第第四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

否决原因公示

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1年第第四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已完成,现将招评标有关主要否决原因公示如下。

未进入详评原因

序号

未进入详评原因

未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

未实质响应的投标文件份数

1

无效报价

21

73

2

文件签署

2

3

3

实质不符

18

72

4

失信惩戒

1

2

5

改变工程量清单

12

15

6

交付偏差

9

13

7

格式内容

4

7

8

投标担保

1

4

9

资格不符

5

8

10

其他事项

9

21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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