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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河流域纳子峡等六座水电站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标准化整治—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11月12日    

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通河流域纳子峡等六座水电站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标准化整治—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

合同编号:2061-ZX-SB/JG-[2019]第4号(总30号)

          2021-DTH-SB/JG-[2019]第7号(总38号)

招 标 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单位: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大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大通河流域纳子峡等六座水电站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标准化整治—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分别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1.根据《国调中心关于开展清朗有序安全网络空间创建活动的通知》【调网安(2018)37号】、《青海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青海电网清朗有序安全网络空间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调度字(2018)30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建设的通知》(国家电网调〔2017〕1084 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提升电站自身防范网络攻击的能力,实现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对电站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施运行工况的可观、可测,夯实发电厂电站安全防护基础管理,结合青海省电力公司2018年度新能源电站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树标杆、学先进”活动,2019年开展纳子峡水电站、加定水电站、东旭二级水电站、卡索峡水电站、青岗峡水电站、金沙峡水电站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标准化整治工作。

2.本次整治从基础设施安全、体系结构安全、系统本体安全、 全方位安全管理、 安全应急措施五个方面开展电站电力监控系统二次安全防护整治工作。

3.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与各发包实施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4.发包实施单位、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及电站名称如下:

序号

发包实施单位

签订合同号

电站名称

1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61-ZX-SB/JG-[2019]第4号(总30号)

纳子峡水电站

加定水电站

2

青海大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DTH-SB/JG-[2019]第7号(总38号)

东旭二级水电站

卡索峡水电站

青岗峡水电站

金沙峡水电站

5.实施单位简况

(1)加定水电站:位于青海大通河下游互助县和甘肃天祝县交界处河段上,安装有2台轴流定桨式水轮发电机组和1台轴流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MW。

(2)东旭二级水电站:位于青海省门源县珠固乡境内的大通河上,安装有2台4MW轴流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8MW。

(3)卡索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境内的大通河干流上,安装有3台单机容量5 MW轴流定桨式机组,总装机容量15MW。

(4)青岗峡水电站:位于青海大通河下游互助县和甘肃天祝县交界处河段上,安装有4台(3于青海大通河下游互助县和甘肃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3.8MW。

(5)金沙峡水电站:位于青海大通河下游互助县和甘肃天祝县交界处河段上,安装有4台(3沙峡水电站:位于青海大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70MW。

(6)纳子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门源县燕麦图呼乡和祁连县皇城乡的交界处,距省会西宁市公路里程约186km。装有3台29MW混流式机组,总装机容量87MW.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纳子峡水电站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标准化整治;

(2)加定水电站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标准化整治;

(3)东旭二级水电站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标准化整治;

(4)卡索峡水电站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标准化整治;

(5)青岗峡水电站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标准化整治;

(6)金沙峡水电站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标准化整治。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能安全[2015]36号)及《青海电网并网电厂及用户变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标准化达标治理细则》等相关要求,完成上述电站电力监控系统二次安全防护整治项目所采购设备的设计、设备选型、生产制造、检验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检验、现场检验试验)等;完成上述电站电力监控系统基础设施安全、体系结构安全、系统本体安全、 全方位安全管理、 安全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整治工作。

(2)需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及技术服务

纳子峡、加定、东旭二级、卡索峡、青岗峡、金沙峡水电站电力监控系统二次安全防护整治

一、硬件部署、完善部分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网络安全监测装置(Ⅱ型)

详见技术条款

1*6

包含相关附属设备(本地工作站)及Agent探针软件

2

温湿度报警器

详见技术条款

2*6

含安装、调试及辅材

3

门禁系统

详见技术条款

2*6

含电缆采购、敷设,闭门器采购、安装,系统调试。

4

双电源切换装置及线缆

详见技术条款

1*6

含主电源接引线缆

5

防病毒软件

详见技术条款

1*6

各站按需配置,含安装、调试及第三方厂家技术咨询、协调配合费用

6

报告打印

详见技术条款

15*6

每个站点三份报告(结合整治工作,形成电站电力监控系统二次安全防护整治报告、主机加固报告及系统安全评估报告),每份报告一式五份,胶印成册。

二、现场技术服务部分

序号

工作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规范、完善站内生产控制大区信息系统标识、标线管理

1*6


2

落实各环节标准化要求,规范、完善站内主机设备、网络设备、安防设备及应用系统各项安全策略配置

1*6


3

安装部署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并将生产控制大区服务器(工控机)、网络设备、安防设备安全防护事件信息接入,并通过调度数据网将信息上送至调度端网络安全监管平台

1*6


4

关闭生产控制大区网络及安防设备、主机中禁止的公共网络服务

1*6


5

合理配置网络拓扑结构、主机路由配置、通信网关机及代理服务器的网络参数

1*6


6

通过系统补丁方式对操作系统和插件进行漏洞修补,存在严重漏洞的应用系统应及时隔离

1*6


7

制定计算机USB、光驱等硬件接口采取全面封闭措施,网络设备、安防设备未使用的网络接口和串口采取全面封闭措施

1*6


8

生产控制大区安装部署防病毒软件系统,操作系统应采用恶意代码防范手段,并定期更新病毒库,并对操作系统进行安全加固

1*6


(3)设备(材料)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4)现场安装和调试、试运行;

(5)提供现场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6)提供规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7)投标人应提前到现场勘察各电站电力监控系统现状,设备相关参数、位置、电缆位置等实际情况,收集相关图纸资料,保证提供设备尺寸和安装位置满足要求。

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装及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

纳子峡水电站、加定水电站、东旭二级水电站、卡索峡水电站、青岗峡水电站、金沙峡水电站。

1.2.3.2项目工期

项目工期:本项目(6站)总工期45天。合同签订后15日内,6站所需全部设备均须交付各站;在总工期剩余的30天内,完成各站电力监控系统二次安全防护整治。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大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信息安全服务企业,所提供的网络安全监测装置设备必须具有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合格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3年内完成过3家及以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水电站或新能源电站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标准化整治工作,且通过电网调度自动化部门验收合格(提供合同、应用证明及验收通过证明复印件)。

1.6 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近5年内,担任过2个及以上同类或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具体从事过2个及以上同类或类似项目的安装、调试工作。

1.7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 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2日

1.8.2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1月18日                17:30时截止

1.8.3发售时间: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19日  8:30~11:30,14:30~17:30

1.8.4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三

1.8.5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9年12月3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开标室。

1.10 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1.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三

联 系 人:何敬佩

电    话:0971-6322920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163.com

邮    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54164105017

投标人将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hhnyzbb6322920@163.com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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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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