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青海锻造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名称)
海东市乐都区青海锻造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标段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乐都区青海锻造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已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乐都区青海锻造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改投资【2019】53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地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招标内容为补充小区供水、排水管网4210.14米、燃气管网1625米、道路硬化1728米、室外景观绿化21792.7平方米,地面停车位105个,室外监控1套,庭院路灯80盏,铁艺围墙1520米。招标范围为上述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地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合同估算价、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施工总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地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地/(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地招标项目)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地申请人限定为9家.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10-08 09:00:00至2019-10-12 17:30:0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0-21 09:00:00,由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当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使用移动设备电子文件导入。
6.2如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资格预审结果查询时间:自2019-10-22 09:00:00起,申请人可以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资格预审结果。
6.4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请在2019-10-26 17:30:00前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本次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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