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项目(地块三、地块四)已由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外资(2018)782号文件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海农副产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项目概况: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项目(地块三、四)四位于规划路西侧,兴贸路北侧,规划面积为91204.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7187.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4016.53平方米。地块三为钢结构交易大棚及S1#-S5#沿街商业,地块四为交易大棚及沿街S6#-S8#商业及其他室外配套设施。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监理标段。
二、招标范围: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项目(地块三、四)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三、资质要求:
参加监理投标的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内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且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10月1日9:00至2019年10月5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五、招标文件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10月1日9:00至2019年10月5日17:30,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0 月24日9时 00 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 CA 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2、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市海西路25-107号(海湖桥北湟水花园西门对面金座地产维尼谷)。
3、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农副产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包庆莉 联系电话:0971-4515987
招标代理机构: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夏莹雪 联系电话:0971-6119595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18001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