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6年紧急项目物资第一次(2826JC)竞争性谈
判采购采购公告/邀请函
采购编号:2826JC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并委托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分包 | 数量 | 单位 | 接受的投标主体 | 资格审查方式 | |
2826JC-1035001-9999 | 001-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 | 包1 | 6 | 套 | 制造商 | 资格预审 | |
2 | 2826JC-1035006-9999 | 002-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 | 包1 | 21 | 套 | 制造商 | 资格预审 |
3 | 2826JC-1035004-9999 | 003-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 | 包1 | 8 | 套 | 制造商 | 资格预审 |
4 | 2826JC-1106018-9999 | 004-电能计量箱SMC | 包1 | 335 | 只 | 制造商 | 资格预审 |
5 | 2826JC-1402005-9999 | 005-架空绝缘导线 | 包1 | 151.611 | 千米 | 制造商 | 资格预审 |
6 | 2826JC-1404002-9999 | 006-低压电力电缆 | 包1 | 0.72 | 千米 | 制造商 | 资格预审 |
7 | 2826JC-1408006-0001 | 007-电缆保护管MPP | 包1 | 1352 | 米 | 制造商 | 资格预审 |
8 | 2826JC-1408007-9999 | 008-电缆分支箱 | 包1 | 199 | 只 | 制造商 | 资格预审 |
9 | 2826JC-1401002-0001 | 009-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包1 | 18 | 根 | 制造商 | 资格预审 |
10 | 2826JC-1401002-0002 | 010-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包1 | 599 | 根 | 制造商 | 资格预审 |
11 | 2826JC-1401001-9999 | 011-钢管杆 | 包1 | 39.44 | 吨 | 制造商 | 资格预审 |
12 | 2826JC-1407000-0001 | 012-金具 | 包1 | 2689 | 付 | 制造商 | 资格预审 |
13 | 2826JC-1405033-0001 | 013-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 | 包1 | 660 | 支 | 制造商 | 资格预审 |
14 | 2826JC-1405014-9999 | 014-拉紧绝缘子 | 包1 | 204 | 只 | 制造商 | 资格预审 |
15 | 2826JC-1405021-9999 | 015-线路柱式瓷绝缘子 | 包1 | 30 | 只 | 制造商 | 资格预审 |
16 | 2826JC-1408006-0002 | 016-电缆保护管-后审 | 包1 | 77 | 米 | 制造商 | 资格后审 |
17 | 2826JC-1410008-9999 | 017-接地模块 | 包1 | 109 | 块 | 制造商 | 资格后审 |
18 | 2826JC-1102002-9999 | 018-线路在线监测装置 | 包1 | 2 | 套 | 制造商 | 资格后审 |
19 | 2826JC-1502009-9999 | 019-防鸟设备 | 包1 | 2080 | 台 | 制造商 | 资格后审 |
20 | 2826JC-2203081-9999 | 020-铁塔防坠落导轨装置 | 包1 | 1217.4 | 米 | 制造商 | 资格后审 |
21 | 2826JC-1901006-9999 | 021-地脚螺栓 | 包1 | 10.852 | 吨 | 制造商 | 资格后审 |
22 | 2826JC-1402001-9999 | 022-750kV钢芯铝绞线 | 包1 | 1.853 | 吨 | 制造商 | 资格后审 |
23 | 2826JC-1402004-9998 | 023-钢绞线及铝包钢绞线 | 包1 | 8.231 | 吨 | 制造商 | 资格后审 |
24 | 2826JC-1401005-0001 | 024-750kV铁塔 | 包1 | 287.6 | 吨 | 制造商 | 资格后审 |
25 | 2826JC-1401005-0002 | 025-330kV铁塔 | 包1 | 233.855 | 吨 | 制造商 | 资格后审 |
26 | 2826JC-1403000-9999 | 026-OPGW光缆 | 包1 | 1.195 | 千米 | 制造商 | 资格后审 |
27 | 2826JC-1409000-9999 | 027-750kV光缆附件 | 包1 | 22 | 付 | 制造商 | 资格后审 |
28 | 2826JC-1407000-0002 | 028-750kV金具 | 包1 | 328 | 套 | 制造商 | 资格后审 |
29 | 2826JC-1407000-0003 | 029-330kV金具 | 包1 | 1305 | 付 | 制造商 | 资格后审 |
30 | 2826JC-1405033-0002 | 030-750kV复合绝缘子 | 包1 | 16 | 支 | 制造商 | 资格后审 |
31 | 2826JC-1405033-0003 | 031-330kV复合绝缘子 | 包1 | 60 | 支 | 制造商 | 资格后审 |
32 | 2826JC-1405025-0001 | 032-750kV盘形悬式瓷绝缘子 | 包1 | 10 | 片 | 制造商 | 资格后审 |
33 | 2826JC-1405025-0002 | 033-330kV瓷绝缘子 | 包1 | 2644 | 片 | 制造商 | 资格后审 |
●详见货物清单。(通过系统直接生成《货物清单》)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本次招标资格预审标包仅接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相应标包物资类别在资格预审中合格的申请人投标,投标人所投任一标包对应的物资类别须在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中全部合格,各标包对应的物资类别见本章投标邀请书“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如本批次项目开标前分标001-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002-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003-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结果已下发则应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结果,如果未下发,则仅接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年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常规+第一次补充+第二次补充)相应标包物资类别在资格预审中合格的申请人投标。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应答。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应答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上述境内检验机构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且证书附表检测范围涵盖所投标产品;境外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同时提供中文版本或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
(11)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成交资格、取消成交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
(12)必须具有生产采购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3)必须具有生产采购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4)应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5)应答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应答人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6)应答人应自行响应采购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不得相互串通应答。
(17)其他
对于本批次所有标段,投标人均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供《投标人制造商/代理商/集货商投标主体承诺函》(以下简称“投标主体承诺函”),未提供的(包括未按附件格式提供者)、虽提供了“投标主体承诺函”,但与其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所记载的主体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较高的资格条件要求对其进行评审,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包括对其作出的不利量化考虑,或者其投标被否决)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文件中的制造商是指以原材料或零组件(自制或外购),经生产、加工、集成、调试等工序,制成一系列产品的生产企业。制造商可分以下两种类型:第一种为传统意义上的制造商,其具有核心生产能力,拥有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具有完整的生产工艺流程,能够保证产品质量,并提供售后服务。第二种为具备系统集成能力的制造商,其能够自行设计和制造产品的关键部分或核心软件、程序,通过外购外协零组件,依托自身产品整体设计、解决方案开发、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能力,经集成、安装、调试,最终形成完整的成套产品给客户,并提供产品维保服务。代理商是指依法注册,由制造商进行委托代理授权、作为独立主体参与采购活动并签订合同的法人或组织,且在人员配备、资金实力、质量信誉、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保证招标项目如期完成所需的实施能力。集货商是指将零散小批量、从多家制造商预定或采购产品,提供销售服务的企业。
各类主体投标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表1投标主体承诺函所示:
表1投标主体承诺函
投标主体 | 制造商 | 代理商 | 集货商 |
本标包投标主体 | 投标主体承诺函; 其他可以证明制造商身份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验场地、生产试验设备等)。
| 投标主体承诺函;
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 投标人主体承诺函;
|
注:制作本承诺函是请在表1中明确说明是制造商/代理商/集货商(放于技术投标文件)。
3.6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
3.7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8本次招标资格预审标段仅接受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不接受资格预审未合格或者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后审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资格后审部分或资格后审全部标包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6年2月12日-2026年2月26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4009915500。
4.3投标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操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支持服务电话:010-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此次招标采购采用大文件上传+“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上传至国网青海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知悉。
5.1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3月5日09:30时。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当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ECP大文件)和通过“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上传至国网青海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知悉。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如要求全部文件上传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投标人仅可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对于受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容量限制,要求通过网盘递交的文件,投标人需应用投标工具U+商务技术大文件功能加密提交网盘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提交。
(2)云存储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指通过“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上传至国网青海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技术投标文件(自行制作);2.商务投标文件(包含商务文件)(自行制作),共二份文件需完成上传,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查看所涉标包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如因缺失造成的否决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投标人未在“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对应标包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该标包投标文件未递交,请投标人上传文件时认真查看批次名称、分标名称、包号,对应上传。
★关于采用“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递交投标文件的说明
请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后使用“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的辅助投标功能(使用功能前请插入电子钥匙ukey),进行相应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47.100.70.249/qh-web/)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通过“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上传成功后,可在工具端查看投标回执单结果,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以回执时间为准),或在截标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修改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3)投标人在截标时间前可重复递交投标文件,文件修改可直接在工具中重新编辑修改、重新加密、上传,完成对原投标文件的修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国网青海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4)“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操作说明详见工具下载地址中“下载操作说明”,工具软件客服电话见下载地址中“运营支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gov)”上发布。
7.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89号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邮编:810001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编:810003
联系人电话:王经理0971-6076790
电子邮件:zbgswz2024@163.com
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s://ecp.sgcc.com.cn(新手指引中提供的浏览器)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物资部。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文件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其他事项
10.1档案移交的要求
10.1.1成交人应根据国网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按照甲方要求,提供项目档案归档所需的资料,并负责或配合项目实施方有关单位完成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10.1.2根据档案管理要求成交人须补充完整纸质应答文件,所有档案资料要求内容准确、格式规范、齐全完整、字迹清晰、印章齐全有效,符合档案原始记录性、有机联系性和长久保存要求。所有文字材料为“双层PDF”格式,各类设备图纸为“DWF矢量图”格式,同时确保电子、纸质文件内容一致。
10.2谈判时间安排:各应答人多轮报价均需在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报价且最终轮次报价与第一轮要求一致,使用离线投标工具上传生成“货物清单行报价暨应答报价汇总表”。
系统上传第一次报价的截止时间为3月5日9:30;多轮报价时间以系统发布为准,请各供应商在投标后注意查看。(具体时间,会在钉钉群里通知,请各应答人注意查看钉钉群里信息及收到的报价短信)。
每轮报价均需在“电子商务平台”提交报价,各轮次必须应答(即使报价较前一轮次没有变化,仍需完成应答),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续轮次报价的视为放弃应答,采购人有权做否决投标处理。谈判会议使用钉钉直播,潜在应答人请扫码加钉钉群。
如需谈判注意事项:各应答人进入直播会场后请勿随意发言,扰乱会场秩序,一切跟从主持人会议议程。评委会将以分标为单位依次展开谈判,每个分标用时2分钟左右,期间会向应答人提出问题,相关应答人自行记录,评委会询问各应答人有无需确认其他事项时,再由应答人有序的提出问题,若错过相关分标谈判时间,请勿打断会议议程,会议最后评委会再次询问时再提出。会后形成的谈判采购事项确认单将在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公共信息中进行公示。
10.3实物ID总体工作要求:
2.实物ID管理要求
按照国网公司实物ID管理要求,本次招标中启用实物ID管理的物资,应由供应商按照不同物资类型,随物资提供并安装二维码标签和RFID电子标签。标签制作及标签安装需满足国网相关技术规范及安装指导手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合同专用条款增加以下事项
合同事项 | 条款项号 | 约定内容 | 涉及合同 |
1 | 附件X抽检结果分级表 | 抽检结果分级表以电子商务平台首页--质量监督--抽检标准页面公布的最新执行的抽检工作规范中抽检结果分级表为准。 | 5.120kV以下交流变压器采购合同(招标) 5.1166kV及以上互感器采购合同(招标) 5.11910kV及以下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设备类) 5.1266kV及以上互感器采购合同(非招标) 5.12010kV及以下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材料类) 5.12135kV-220kV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设备类) 5.12235kV-330kV协议库存 5.1335kV及以下隔离开关采购合同(招标) 5.1435kV及以下隔离开关采购合同(非招标) 5.19消弧线圈、接地变及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采购合同(招标) 5.220kV以下交流变压器采购合同(非招标) 5.20消弧线圈、接地变及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采购合同(非招标) 5.23开关柜(箱)采购合同(招标) 5.24开关柜(箱)采购合同(非招标) 5.25电力电容器采购合同(招标) 5.26电力电容器采购合同(非招标) 5.29避雷器采购合同(招标) 5.30避雷器采购合同(非招标) 5.31支柱绝缘子采购合同(招标) 5.32支柱绝缘子采购合同(非招标) 5.535kV及以下互感器采购合同(招标) 5.57金具采购合同(招标) 5.58金具采购合同(非招标) 5.59杆塔类采购合同(招标) 5.635kV及以下互感器采购合同(非招标) 5.61杆塔类采购合同(非招标) 5.62导地线采购合同(招标) 5.63导地线采购合同(非招标) 5.64绝缘子采购合同(招标) 5.65绝缘子采购合同(非招标) 5.66电缆及电缆附件采购合同(招标) 5.67电缆及电缆附件采购合同(非招标) 5.766kV及以上隔离开关采购合同(招标) 5.866kV及以上隔离开关采购合同(非招标) 5.8(电力工程货物名称)采购合同(非招标) |
2026年2月12日
附件1:专业资质业绩要求一览表